鳕鱼(尤其是大西洋鳕鱼)的保护现状是一个复杂且因种群和区域而异的话题,但总体上经历了从严重危机到逐步恢复(部分种群)的过程,同时仍面临持续挑战。国际组织在推动其合理利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鳕鱼保护现状:喜忧参半
历史性崩溃: 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北大西洋(如纽芬兰大浅滩、北海)的一些重要鳕鱼种群因长期过度捕捞和环境变化而崩溃,导致了灾难性的生态和经济后果(如1992年纽芬兰鳕鱼渔业关闭)。这是全球渔业管理最深刻的教训之一。
部分恢复: 在实施严格管理措施后(如大幅削减配额、关闭渔场、设立禁渔区),
部分鳕鱼种群(例如东北北极鳕鱼、巴伦支海鳕鱼)显示出显著的恢复迹象,目前被认为是管理相对成功、资源状况较好的例子。这证明了科学管理和国际合作的有效性。
持续脆弱与挑战:- 种群差异巨大: 并非所有种群都恢复了。例如,北海鳕鱼、凯尔特海鳕鱼等一些种群仍然处于脆弱状态,恢复缓慢甚至停滞。
- 气候变化: 海水温度升高、海洋酸化、食物链变化(如浮游生物分布改变)深刻影响鳕鱼的分布、生长、繁殖和存活率,增加了管理的不确定性。
- 兼捕与栖息地破坏: 底拖网等捕捞方式可能导致栖息地破坏,并造成非目标鱼种(包括幼鳕和其他受威胁物种)的兼捕死亡。
- 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 尽管有所改善,IUU捕捞仍是威胁资源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
- 生态系统管理挑战: 鳕鱼是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物种,其数量变化会影响整个食物网(如影响其猎物毛鳞鱼、磷虾,以及其捕食者海豹、鳕鱼种群内部竞争)。单一物种管理有时难以应对这种复杂性。
国际组织如何推动鳕鱼资源的合理利用
多个层级的国际组织通过科学、管理、政策制定、监督和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
提供科学评估与建议:
- 国际海洋勘探理事会: 这是针对北大西洋和波罗的海的最关键科学机构。ICES汇集成员国科学家的力量,对鳕鱼等主要商业鱼种进行年度种群评估,计算最大可持续产量、建议捕捞配额上限。这些科学建议是管理决策(如设定TAC)的基石。
- 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 对太平洋鳕鱼等资源进行类似的科学评估工作。
制定国际规则与框架: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制定全球性指导文件,如《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港口国措施协定》、《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国际行动计划》。这些文件为各国管理鳕鱼等渔业资源提供了原则、标准和最佳实践框架。
区域渔业管理组织:
- 东北大西洋渔业委员会: 负责管理包括东北北极(巴伦支海)、北海、冰岛等海域的鳕鱼资源。NEAFC根据ICES的科学建议,协商并设定该区域跨界鳕鱼种群的总允许捕捞量,并在成员国间分配配额。它还制定管理措施,如最小网目尺寸、禁渔区(如产卵场保护)、观察员计划、打击IUU的船舶清单等。
- 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 管理加拿大东部海域(如纽芬兰)的渔业资源。在经历了鳕鱼崩溃后,NAFO实施了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长期关闭部分渔场),并致力于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方法。
- 其他相关RFMOs: 如波罗的海渔业委员会、北大西洋鲑鱼养护组织(虽然主要管鲑鱼,但生态系统管理涉及鳕鱼栖息地)等,也在其管辖海域内管理鳕鱼资源。
- RFMOs的核心作用: 它们是直接制定和执行具体管理措施(配额、技术措施、监测管控监视)的关键平台,促进成员国间的合作与协调。
推动市场激励与可持续认证:
- 海洋管理委员会: 其可持续渔业认证和生态标签是全球最受认可的水产品认证体系之一。获得MSC认证的鳕鱼渔业(如管理良好的巴伦支海鳕鱼渔业)可以向消费者证明其符合严格的可持续捕捞标准。这为渔业提供了市场溢价和准入优势,激励渔业改进管理实践以达到认证要求。
倡导与监督:
- 非政府组织: 如世界自然基金会、绿色和平、海洋守护者协会等,通过科学研究、公众宣传、政策倡导、市场活动(如推动零售商只销售可持续来源的海产品)甚至直接行动(如监督IUU活动),对政府和RFMOs施加压力,促使其采取更严格、更透明的保护措施,并揭露管理不善和非法捕捞行为。
国际组织推动合理利用的具体措施
- 基于科学的捕捞配额: 这是最核心的措施,确保捕捞量不超过种群可持续增长的水平。
- 空间和时间管理: 设立禁渔区(特别是产卵场和幼鱼育肥场)、禁渔期,保护关键生命阶段和栖息地。
- 技术措施: 规定渔具选择性(如网目尺寸、逃逸装置),减少兼捕幼鱼和非目标物种。
- 加强监测、管控与监视:
- 渔船监测系统。
- 观察员计划(船上或电子)。
- 渔获量文件制度。
- 港口国检查。
- 共享IUU渔船黑名单。
- 生态系统方法: 逐步考虑鳕鱼与其他物种(猎物、竞争者、捕食者)的相互作用以及栖息地健康,进行更综合的管理。
- 打击IUU捕捞: 通过上述MCS措施以及国际协议(如FAO的PSMA)来遏制非法捕捞。
- 提高透明度: 促进科学数据、管理决策和捕捞活动的信息公开。
挑战与未来方向
- 执行力度不均: RFMOs的决策依赖成员国共识,执行力度在不同区域和国家间存在差异。
- 应对气候变化: 现有管理模型需要更好地整合气候变化的影响预测和适应策略。
- 生态系统管理深化: 从单一物种管理向真正的生态系统管理过渡面临科学和管理上的挑战。
- 全球合作深化: 需要更紧密的合作来管理高度洄游的种群和打击全球性的IUU活动。
- 数据收集与共享: 持续改进数据收集(尤其是渔业依赖数据)和国际共享机制。
总结
鳕鱼的保护现状是历史教训、部分成功恢复和持续挑战并存的状态。国际组织,特别是RFMOs(如NEAFC、NAFO)在ICES的科学支撑下,通过制定和执行基于配额的捕捞限制、空间保护措施、技术规范以及加强MCS和打击IUU,构成了鳕鱼资源管理的核心骨架。FAO提供全球框架,NGOs和MSC则通过倡导、监督和市场激励施加外部压力并创造动力。尽管取得了进展,气候变化、生态系统复杂性、执行难题等挑战要求国际社会持续加强合作、提升管理措施的适应性和科学性,才能确保鳕鱼这一重要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